一、占GDP比重低
1-6月,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仅占全市GDP的6.5%,与旅游业发达省份尚有差距(贵州省为11%、浙江省为10%)。虽然全市的旅游总收入占全市GDP的2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1个百分点,但相比旅游业发达的三亚市可达到59%以上。
二、旅游景区门票收入不计入增加值
旅游景区属于公共设施管理业,为非营利性服务业,门票收入不计入GDP核算,仅以从业人员工资在GDP中有所体现。
三、规模以上服务业涉及文化旅游企业少
规模以上服务业中,与文化旅游相关的企业分为三类:旅行社、演艺团体、文化投资公司。目前全市共有规模以上旅行社2家,演艺团体及文化传媒企业9家,文化投资公司1家,共实现营业收入2.5亿元元,占营利性服务业总收入的5.6%,缺乏代表性。
按行业分,文化旅游产业分为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文化服务业。目前,全市文化制造业缺少例如汝窑瓷业,仰韶酒业等知名品牌企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中的旅游零售、餐饮、住宿在规模以上月报中已经有表现,6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全省第一;文化服务业全市相关企业仅开封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封万户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河南永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三家具有代表性的大型企业。从一套表平台数据看,开封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有政府投资性质,1-6月营业额1.4亿元,增速29.8%,可深入挖潜;开封万户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受疫情影响基本没有收入;河南永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水上乐园,季度性营业,1-6月营业额仅2000万元,无法真实反映文化旅游产业现状。
四、建议壮大文化旅游相关产业
1、大力发展内容创作生产和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业
内容创作生产包括:出版、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创作表演、数字内容、内容保存等服务。
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包括:文化辅助用品制造、印刷复制服务、版权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文化经纪代理服务、文化设备(用品)出租服务、文化科研培训服务。
2、发展文化制造业
文化制造业包括:包括文教、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艺术陶瓷制造、工艺美术、玩具、演艺娱乐设备、包装印刷等传统文化产品制造业,以及软件、工业设计等新兴文化产品制造业。
1-6月开封市文化旅游产业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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