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人普办〔2020〕7号
各县区人普办:
为了做好汇总报送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人普办《河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人口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豫人普办字〔2020〕9号)文件要求,市人普办决定建立人口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自2020年5月开始至8月底实行旬报制度,自9月开始至12月底实行每周工作调度。其中,普查摸底登记期间(10月11日至11月30日)增加每日工作调度。具体上报时间见附件,报送内容为截至上报时间前一日的相关情况,遇有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二、报送内容
报告内容根据省人普办下发报送内容为准,包括人口普查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推进普查工作的举措,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省人普办每月月初将下发工作要点,确定当月需要定期报送的内容,市人普办将及时将报送表式下发各县区。各县区要按照工作要点提出的报送内容进行报送,对没有完成的工作需说明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计划完成时间。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普办要高度重视定期报告工作,确定一名联络员专人负责。联络员要认真负责,做好信息汇总、处理和资料保管等工作,确保报送情况及时准确。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在第一次上报情况时一并上报。市人普办将及时汇总各县区情况,上报省人普办,并将各县区定期报告完成情况纳入人口普查考核内容。
四、报送方式及联系人
旬报和周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文字材料。请按规定格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报送至:kfsrpb@126.com。首次旬报于5月12日上报。
日报通过数据处理平台报告摸底、登记工作进度。
旬报、周报联系人:肖晨曦 0371-22771260
日 报 联 系 人: 刘 瑞 0371-22771264
附件:1.2020年全市人口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上报时间
2.各县区人口普查办5月旬报上报内容表
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各县区人普办:
为了做好汇总报送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人普办《河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人口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豫人普办字〔2020〕9号)文件要求,市人普办决定建立人口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自2020年5月开始至8月底实行旬报制度,自9月开始至12月底实行每周工作调度。其中,普查摸底登记期间(10月11日至11月30日)增加每日工作调度。具体上报时间见附件,报送内容为截至上报时间前一日的相关情况,遇有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二、报送内容
报告内容根据省人普办下发报送内容为准,包括人口普查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推进普查工作的举措,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省人普办每月月初将下发工作要点,确定当月需要定期报送的内容,市人普办将及时将报送表式下发各县区。各县区要按照工作要点提出的报送内容进行报送,对没有完成的工作需说明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计划完成时间。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普办要高度重视定期报告工作,确定一名联络员专人负责。联络员要认真负责,做好信息汇总、处理和资料保管等工作,确保报送情况及时准确。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在第一次上报情况时一并上报。市人普办将及时汇总各县区情况,上报省人普办,并将各县区定期报告完成情况纳入人口普查考核内容。
四、报送方式及联系人
旬报和周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文字材料。请按规定格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报送至:kfsrpb@126.com。首次旬报于5月12日上报。
日报通过数据处理平台报告摸底、登记工作进度。
旬报、周报联系人:肖晨曦 0371-22771260
日 报 联 系 人: 刘 瑞 0371-22771264
附件:1.2020年全市人口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上报时间
2.各县区人口普查办5月旬报上报内容表
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附件1
2020年全市人口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表
上报时间
2020年全市人口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表
上报时间
旬报日期 | 5月12日 | 5月22日 | 6月2日 | — |
6月12日 | 6月19日 | 7月2日 | — | |
7月10日 | 7月21日 | 7月31日 | — | |
8月11日 | 8月24日 | — | — | |
周报日期 | 9月1日 | 9月8日 | 9月15日 | 9月22日 |
10月7日 | 10月13日 | 10月20日 | 10月27日 | |
11月3日 | 11月10日 | 11月17日 | 11月24日 | |
12月1日 | 12月8日 | 12月15日 | 12月22日 | |
日报日期 | 10月11日至11月30日 |
注:后续定期旬报、周报表式,将在省人普办下发后共享至微信“开封
市七人普工作群”,不另行文。
市七人普工作群”,不另行文。
附件2
各县区人口普查办5月旬报上报内容表
各县区人口普查办5月旬报上报内容表
项 目 | 内 容 |
一、成立人口普查机构的乡级单位数(个) | |
二、经费落实情况 | |
已落实本级经费(万元) | |
#“两员”补助经费(万元) | |
#采购PAD经费(万元) | |
三、电子采集设备PAD的落实情况 | |
落实采购PAD数量(台) | |
四、是否召开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会(是/否) | |
五、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情况 | |
(一)是否召开人口普查工作布置会(是/否) | |
(二)是否召开部门协调会议(是/否) | |
(三)与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数量(个),并列出文件名和文号(列在表下方) | |
六、开展试点工作情况 | |
(一)是否开展试点(是/否) | |
(二)是否已上报综合试点工作安排(是/否) | |
七、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培训工作情况 | |
已开展本级培训的单位数(个) | |
八、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情况 | |
(一)是否成立专门负责宣传的机构(是/否) | |
(二)是否制定本地人口普查宣传规划(是/否) | |
九、在推进人口普查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选填,列在表下方) | |
十、定期报告制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注:1.首次报送部门联合发文的文件名和文号,后续不需要重复报送,只报送新增文件即可。
2.开展试点工作情况填报本地已开展的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总次数,综合试点工作安排按工作要点要求报送。
2.开展试点工作情况填报本地已开展的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总次数,综合试点工作安排按工作要点要求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