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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开封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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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人普办〔2020〕8号
 
各县(区)人普办、党委宣传部,市直有关部门,各新闻单位:
    为切实做好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人口普查,如实申报普查资料,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根据《河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人普办字〔2020〕12号)文件精神,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开封市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了《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开封市第七次全国
  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开封市委宣传部
 
                                                  2020年6月1日
 
 

 
 
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人普办有关工作部署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汴政〔2020〕11号)精神,现制定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目标是通过开展人口普查知识普及、宣传动员、监测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发布普查结果等系统工作引导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宣传,使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人口普查对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各级政府部门认识到搞好这次人口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使各级普查机构、每个普查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人口普查;使广大普查对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信息的自觉性,如实申报普查资料。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灵活运用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社交软件、视频平台、单位商场门店LED显示屏、宣传车队、文艺演出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做到广播电视有声有影、报纸户外有字有画、手机网络有言有视频,以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普查对象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营造一个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关心的良好普查工作氛围,为人口普查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内容
    为创造积极正面的舆论环境,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重要保障,要围绕三方面重点内容下足功夫。一是围绕“参与”下功夫,强调普查义务,打消普查对象顾虑,提升普查员使命感,提升普查对象和普查员的参与度;二是围绕“人群”下功夫,针对不同收入、不同年龄等人群找准宣传渠道,确保信息送达,针对人群选择内容,有侧重地强调普查隐私保护制度、意义和价值;三是围绕“动员”下功夫,动员交通、邮政、教育、电信、互联网等系统和行业力量,动员新闻媒体力量,动员各县区政府和统计系统力量,提高宣传工作的层次和影响力。特别是普查登记前一个月,要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广泛、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人口普查宣传高潮。
    准备阶段宣传。这一阶段以宣传《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内容为主线,集中宣传开展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各县区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
    普查登记阶段宣传。这一阶段重点是结合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解释工作。深入宣传各级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强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适时通报曝光此次普查中查处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这一阶段重点是围绕人口普查取得的成果,多渠道及时发布普查数据,做好准确权威系统地解读工作。围绕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情况,广泛宣传2010年以来我市在人口素质、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巨大变化,使普查成果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
    三、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实施原则,市委宣传部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协力,共同参与搞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
    各级政府负责统一组织领导辖区内普查宣传工作。
    宣传部门联合同级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督促本级新闻单位及时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中心负责动员和协调网格员力量,积极参与和配合普查宣传工作。
    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制定好宣传实施方案,落实宣传经费,建立起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机制;主动向本级宣传部门提出需要协调的宣传事项和报道内容,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人口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
    网信办负责协调普查大数据应用和互联网宣传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户口整顿阶段的对外(服务窗口)宣传,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的入户宣传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协调建筑设计、物业管理等单位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宣传落实有利于开展普查的相关政策,充分利用行业力量和系统优势积极组织参与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教育系统师生及家长的普查宣传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参与和配合有关农村人口方面的普查宣传工作。
    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场所、景区、酒店等监管单位或区域的普查宣传工作。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街道等外部宣传的协调配合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普查宣传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立足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和配合普查宣传工作。
    为抓好普查宣传工作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宣传联络员具体负责协调配合工作,并于6月底前将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于市人普办综合组。
    联 系 人:肖晨曦 王晓晓
    联系电话:22771260
    报送邮箱:kfsrpb@126.com
 
    附件: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具体安排
 
 
 
    附件
 
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宣传工作具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宣传(2020年4月-2020年10月)
  (一)工作重点
    以宣传《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内容为主线,集中宣传开展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
  (二)主要任务
    1.组织召开宣传部等成员单位的协调会,拟定《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建立成员单位宣传微信群。(2020年4月-6月)
    2.各县区人普办制作宣传彩页、手提包、纪念品等宣传品,制作七人普宣传版面,协调宣传车;乡镇、街道以及社区、村居委会制作横幅、喷绘等宣传物资,设置宣传栏或宣传墙面。(2020年4月-5月)
    3.各县区组织辖区内所有沿街电子显示屏、村广播等定时播放普查宣传内容。(2020年4月-10月)
    4.市人普办邀请公众人物参与普查形象宣传,在景区、场馆等公共场所制作公益广告或宣传片。(2020年4月—10月)
    5.政府部门网站、主流媒体网站定期加载、更新人口普查宣传内容。(2020年5月-10月)
    6.市属各级各类媒体定期播放宣传标语,跟踪报道人口普查工作内容。(2020年5月-10月)
    7.各有关部门在服务窗口发放人口普查宣传页、利用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人口普查宣传内容。(2020年5月-10月)
    8.教育部门定期向系统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群发人口普查宣传微信。(2020年5月-10月)
    9.住建部门协调物业管理单位向各业主微信群发送宣传内容。(2020年5月-10月)
   10.各级人普办与同级司法、公安部门等联合开展人口普查相关法制专题宣传活动。(2020年8月-10月)
   11.市人普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内容。(2020年8月-9月)
   12.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系统内部的人口普查问卷调查或利用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电话问访调查。(2020年8月-10月)。
   13.各级人普办举办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2020年9月)
   14.2020年10月组织“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
 (1)各级政府及普查机构集中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把人口普查宣传推向最高潮。
 (2)市属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以及有关政府领导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动员讲话。
 (3)组织市人口普查机构有关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法规的活动,并将其在市属各级各类媒体上进行刊登或播放。
 (4)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向中小学生普及统计知识,通过他们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人口普查。
 (5)通过各种渠道集中播放人口普查标语口号、公益广告,广泛宣传“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内容。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一)工作重点
    广泛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依法履行的普查责任和义务,结合实例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普查登记工作情况;深入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按要求及时通报或曝光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情况。
    (二)主要任务
    1.市属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各级政府以及普查机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普查登记工作情况
    2.市属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开展“普查进行时”跟踪宣传工作,对基层普查员工作情况进行采访报道,对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工作进行正面宣传。
    3.市属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人口普查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普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4.各县区组织开展“人口普查我参与”随手拍小视频征集活动。记录普查期间发生的点滴小故事,展现统计人的工作风貌。
    5.通过各种渠道继续刊播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和政策法规。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一)工作重点
    围绕普查数据公报发布工作,准确权威系统做好解读工作。使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
  (二)主要任务
    1.市属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以及相关信息。
    2.市属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有关数据公报的解读评论,正确引导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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