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开封市统计局机要保密工作制度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机要保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要人员管理

(一)根据我局工作实际,配备专职机要人员。

(二)机要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在工作过程中产生接收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保证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发现失泄密事件,应及时向单位或市委机要保密局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三)机要人员要加强学习,自觉接受保密业务培训,熟悉本职工作,不断改进工作。

(四)机要人员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五)机要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须经局党组批准,在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

二、机要文件收发、传阅管理

(一)凡属机要文件,必须由机要人员亲自取办。上级来文属于机要文件的,除机要人员和办公室主任外,其他人员不得拆看。

(二)上级机关下发的要求局领导亲启的机要信件,机要人员收到后要直接转送局领导本人,任何人不准拆阅。

(三)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签收、拆封后,要及时认真填写来文登记。根据办公室主任签批的阅文范围,及时亲自送达有关领导和人员传阅。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复印、翻印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不得延误、漏传。

(四)传阅的机要文件要由机要人员亲自送、亲自取,并坚持当日送、当日取的原则。传阅后收回的文件,机要人员要及时整理,存入文件柜内妥善保管归档,并做好及时清退工作。

(五)传阅后的文件,机要人员要当面清点,坚决杜绝机要文件丢失现象。

三、涉密文件、资料、设备管理

(一)涉密电报、文件、资料,在发出、收进、运转、交接时必须登记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出开会发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单位后及时交给机要人员处理。

(二)传阅涉密文件、资料,由机要人员直接传递,不得逾越机要人员任意横传,不得带回家。

(三)涉密文件、资料,因工作需要借阅、查询、摘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时间和编号,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四)涉密文件、资料实行定期清查、归档,按期清退、销毁的制度。清查涉密文件,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年归档一次。销毁涉密文件,必须由机要人员登记,领导批准,监督销毁;不需归档的文件、资料不得向外出售,交局办公室统一销毁。

(五)机要电脑、打印机等涉密设备严格按照保密要求管理,不得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不得插入U盘、移动硬盘等非涉密设备。

四、发生失泄密问题的,由局党组根据工作责任,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研究处理。

五、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

    【下载DOC】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