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统计局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动态信息 > 公示公告

开封市统计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来源:法规科|发布时间:2020-07-26 |浏览次数:
各县区统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统计部门是统计法律法规的起草者和执行者,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为健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扎实推进各级统计部门全面履行统计普法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统计部门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和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与统计管理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坚持创新方式、注重实效。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建立普法责任制。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建立普法责任制,把统计普法作为推进法治统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统计局由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当地政府要求,明确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确定内设机构普法责任和责任人员。
    (二)明确统计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三)切实做好统计系统普法。
    推进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健全完善统计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加大对统计领导干部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
    ()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
    各级统计部门在处理地方统计工作难点热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地方党政机关负责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针对统计领域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专家学者和执法人员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正确引导舆论。
    ()创新统计普法方式方法。
各级统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积极探索新媒体新技术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中的深度运用,善于通过网站、微信等途径广泛传播统计法律和政策。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三、组织领导
    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统计普法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推动法治统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把建立和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统计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创造条件。
    上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统计部门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工作指导,确保统计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一定形式的表扬;对责任不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各级统计部门要注重总结落实普法责任制好的做法,积极推广统计普法好的经验,加强沟通交流,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不断提高统计普法工作水平。
 
                                                                     2018年7月2日
主办:开封市统计局 |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158号6号楼B区 | 电话:0371-22771234
豫ICP备20012902号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33 |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014号
技术支持:开封商城网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