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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来源:法规科|发布时间:2022-03-01 |浏览次数:

根据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封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封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全市统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认真贯彻落实《开封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开封市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二是研究制定了《开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和《开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积极参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积极配合立法工作,对市人大、市政府立法项目征求意见及时做好反馈工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报送规范性文件目录。三是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在决策过程中,局党组充分征求和听取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我局充分利用“开封统计网”“开封统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交流平台,依法主动公开行政相关信息,发挥信息化在统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三是聘任执法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局法律顾问,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一是研究制定《开封市统计系统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并及时公布,同时建立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试点,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二是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设立行政调解室,组织培训会,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常态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制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深入基层一线察民情访民意,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将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二是制定《开封市统计局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于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统计违法行为,追究有关统计调查对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在统计行政执法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一年来,未发现执法人员有违法违规越权执法行为。二是开展纪律教育、转变机关作风活动,全体职工积极参加“统计大讲堂”学习。三是建立了全方位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本年度,我局没有相关行政行为被举报、投诉的记录。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通过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维护我局政府信息的一致性、权威性、及时性、安全性。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采取“送法进企业”的方法,对企业和统计人员普及统计法律法规,赠送统计法律汇编资料。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将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依托“我是主讲人”“统计大讲堂”活动开展依法行政培训。二是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年共举办4期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5期领导干部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党组书记、局长刘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对紧急重要事项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一是执法队伍建设不够完善,全市统计系统持有统计执法专用的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仅14人,执法队伍人员较少且执法经验不足,制约了统计执法工作的开展。二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依法解决群众诉求的体制机制仍不健全,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畅通,单位法治意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二)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学习,提高广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相继制定出台了《开封市统计局主要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及岗位责任》《开封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以制度管人管事。三是进一步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点,查漏补缺,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规定,切实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把单位内部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三是深入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为市委党校主体班学员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定期法治培训等学法制度,强化考核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真实、便民、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加强政府部门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养。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配强统计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

四是梳理纲要,提升依法治统能力。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梳理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全面提升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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