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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统计局召开开封统计系统国家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

来源:法规科|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次数:
    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办《〈国家统计局督察河南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发电〔2020〕21号)、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督察河南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豫统文〔2020〕28号)的有关文件精神,6月18日,开封市统计局召开了开封统计系统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区)统计局局长参加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芳主持会议。
    首先,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德峰宣读了《开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督察河南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本山就整改工作方案做了进一步要求,他强调:各县区局、各科室一定要站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高度,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重视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能够立即整改的要不等不靠迅速整改到位,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要制定详细计划,抓好落实。要通过整改,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助推开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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