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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来源:人事科|发布时间:2020-09-0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档案法治意识,提高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9月7日下午,市统计局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高本山主持。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档案法》共分8章53条。会上,法规科科长文静带领全体参会人员逐条逐句学习了《档案法》全文。
     高本山同志强调,推进档案依法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认真学习《档案法》的法律法规,全方位地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具备的职业素养等,有效地开发利用档案资源。同时,认真学习《档案法》也是全面落实普法要求,养成自觉尊法守法的关键一步,全体职工都应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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