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8月份,开封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3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高出全省平均增速0.5个百分点,高出全国2.7个百分点,与平顶山、焦作、三门峡、济源并列第4位。
一、全市零售额呈现稳步上行走势。今年以来,全市消费市场稳中略有波动,整体呈小幅上扬走势,处于良性运行之中。全市零售额从年初的同比增长10.5%,1-6月份创出今年新高11.2%的增速,至1-8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0.9%,总体呈现震荡上行趋势。
开封市与河南省零售额增速对比图
二、零售业企业零售额增长较快。1-8月份,全市零售业企业实现零售额553.4亿元,同比增长11.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批发业企业实现零售额84.3亿元,同比增长8.4%;住宿业企业实现零售额5.3亿元,同比增长10.9%;餐饮业企实现零售额89.7亿元,同比增长10.6%。
三、县区间发展不平衡。从1-8月份分县区零售额完成情况看,县级的零售额普遍高于区级,从市辖的10个县区零售额完成情况看,兰考县、尉氏县、杞县和通许县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1.8%、11.3%、11.1%、10.9%,4个县的零售额增速有3个高于全市,1个与全市平均增速持平;6个区中除了祥符区的零售额同比增长11.0%,高于全市平均增速,龙亭区同比增长10.9%,与全市平均增速持平外,其他区的零售额增速均低于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