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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开封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来源:贸易科|发布时间:2020-01-20 |浏览次数:
    2019年,开封市消费品市场总体运行良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7.6亿元,同比增长10.9%,高于全省0.5个百分点,居全省5位。
    一、乡村市场消费增长快于城镇
    今年以来,全市城镇和乡村消费品市场齐头并进,乡村消费市场增长快于城镇。从城乡居民消费情况看,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加和农村消费环境的不断改善,乡村消费潜力释放快于城镇。2019年,城镇市场同比增长10.8%,乡村市场同比增长11.0%,比城镇市场高0.2个百分点。从所占比重上看,城镇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81.6(不含兰考,下同)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1.8%,城镇市场依旧处于主导地位。
    二、批发和零售业依旧是消费品市场的主导力量
    2019年批发和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33.5亿元,同比增长10.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7.3%,成为推动消费品市场发展的“主力军”。其中,批发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8.7亿元,同比增长8.1%;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04.8亿元,同比增长11.4%。
    三、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主要商品零售额平稳增长
    从商品零售类值看,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实现零售额140.9亿元,同比增长13.4%, 21个大类商品零售中19大类商品保持增长态势。
    (一)基本生活类商品整体快速增长。2019年,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饮料类和烟酒类实现商品零售额分别为7.6亿元、1.7亿元、1.9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35.7%、11.5%、2.1%;服装鞋帽针织品类和日用品类实现零售额分别为19.6亿元、2.1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0.9%、25.7%。
    (二)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持续低走。受汽车销量下降、中石化部分加油站停滞等因素影响,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5.4亿元,同比下降0.1%,比上半年回落1.1个百分点。
    (三)品质类商品零售增长加速。限额以上化妆品类和金银珠宝类实现零售额分别为1.2亿元、2.6亿元,同比增长17.0%、18.9%,其中,化妆品类比上半年提高11.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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