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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开封消费品市场运行简析

来源:贸易科|发布时间:2020-05-26 |浏览次数:
    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开封市委市政府多措并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加快落实各项促消费政策,居民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补偿性”消费需求潜力逐步释放,消费复苏态势逐步显现。
    1-4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9.95亿元,同比增长-15.8%,增速高于全国(-16.2%)0.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7.4%)1.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4位;比1-3月提高4.9个百分点,位次前移1位。其中,4月当月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6.2%(不含兰考,下同),比3月提高19.4个百分点,实现今年以来首月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正增长,消费市场逐步回暖。
    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消费比商品零售受冲击更大。1-4月全市限额以上商品零售35.80亿元,同比增长-22.4%;限额以上餐饮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34.4%。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市场降幅低于乡村。1-4月全市限额以上城镇零售额36.01亿元,同比增长-23.7%;限额以上乡村零售额1.54亿元,同比增长-3.0%。
    按限上商品零售类值分。一是基本生活类商品快速增长,1-4月全市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零售额2.67亿元,同比增长12.2%。4月当月全市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42.0%,其中,粮油类、肉禽蛋类、水产品类、蔬菜类和干鲜果品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41.3%、8.7%、34.1%、23.5%和23.2%。二是“宅经济”成为新宠,1-4月全市限额以上可穿戴智能设备、计算机及配套产品和智能手机同比分别增长60.4%、231.0%和13.7%。三是汽车、石油大宗商品销售滞后,1-4月全市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类和汽车类分别实现零售额7.31亿元、14.0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1.8%、15.2%,合计下拉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8.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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