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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开封市消费品市场简析

来源:贸易科|发布时间:2020-06-23 |浏览次数:
    1-5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8.66亿元,同比增长-12.5%,增速高于全国(-13.5%)1.0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3.6%)1.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5位;比1-4月提高3.3个百分点。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71亿元,同比增长2.2%,增速在4月份由负转正的基础上,再次提高1.9个百分点,消费品市场持续好转(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月度增速见下图)。
 
    按消费类型分,1-5月全市限额以上商品零售68.09亿元(不含兰考县,下同),同比增长-7.3%;限额以上餐饮收入4.11亿元,同比增长-15.2%。5月份,限额以上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6.8%,快于餐饮收入10.6个百分点。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5月全市限额以上城镇零售额69.07亿元,同比增长-8.5%,其中,城区零售额49.14亿元,同比增长-9.2%;限额以上乡村零售额3.13亿元,同比增长12.0%。5月份,限额以上乡村零售额同比增长29.2%,快于城镇3.8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1-5月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额14.23亿元,同比增长-9.6%;限额以上零售业零售额53.79亿元,同比增长-6.6%;限额以上住宿业零售额0.46亿元,同比增长-56.0%;限额以上餐饮业零售额3.71亿元,同比增长-4.1%。5月份,住宿业零售额同比增长-31.4%,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4.5%、17.4%、15.0%,消费市场加快恢复。
    从支撑指标来看,5月份,车辆购置税、城乡居民收入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处于第一方阵;财政收入、商业增值税、住餐增值税处于第二方阵;个人消费性贷款余额处于第三方阵,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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