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小微文化产业单位发展特征分析
来源:社会科|发布时间:2020-11-03 |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文化产业进入了新阶段,国家明确了新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开封市凭借深厚的文化底蕴,开拓的发展规划,紧抓契机,率先在全国提出“文化+”的发展理念,文化项目投资逐年加大,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小微文化产业(小型文化产业企业和微型文化产业企业)成为开封市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小微文化产业单位数量多,成为文化产业单位的构成主体
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共有小微文化产业单位5755家,占全部文化产业单位的99.2%,。其中:小型企业1335家,占比23.0%,微型企业4420家,占比76.2%,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共44家,占比0.76%。
二、分布行业广,多数汇集在服务业。
经过2014--2018年5年的发展,文化产业单位数量快速增加。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开封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5799家,比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增长101.2%,位列全省第五位。
三、从业人员稳定增长,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吸纳从业人员占七成以上
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71185人,比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增长5%。其中:大型企业7家,从业人员为5607人,占比7.9%,中型企业37家,从业人员为10327人,占比14.5%,小型企业1335家,从业人员为33035,占比46.4%,微型企业4420家,从业人员为22216人,占比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