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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开封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来源:贸易科|发布时间:2020-12-18 |浏览次数:
    1-11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03.88亿元,居全省第8位,绝对量比1-10月位次前进1位;同比增长-3.8%,居全省第6位,增幅高于全省(-4.8%)1.0个百分点,比1-10月提高1.0个百分点。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3.74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8.32亿元,同比增长13.4%,比10月份加快2.0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稳中趋快,消费市场稳步恢复并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2020年分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见下图)。
    一、乡村市场快于城镇。11月份,限额以上城镇和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2.6%和28.4%(不含兰考,下同),增速分别比10月份加快1.7和10.6个百分点。限额以上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高于城镇15.8个百分点,乡村市场恢复好于城镇。
    二、商品零售快速增长。11月份,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3.7%,增速比10月份加快2.4个百分点;今年以来,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已连续7个月实现两位数增长。11月份,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0.2%,比10月份回落2.3个百分点,虽然增速有所回落,但餐饮消费市场整体依旧保持健康稳定复苏态势(2020年分月限上商品零售和限上餐饮收入增速对比见下图)。
    三、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快速增长11月份,在限额以上20个商品类别中,17类商品零售额同比正增长,其中汽车等15类商品零售保持两位数增长。一是汽车类商品快速增长,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7.1%,比10月份加快6.7个百分点;二是升级类商品零售增长进入快车道,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类、通讯器材类同比增长达20%以上,分别增长23.0%、22.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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