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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封市“四上”单位入库情况分析

来源:普查中心|发布时间:2021-02-19 |浏览次数: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统计数据采集的基础,也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前提,而其中的“四上”单位名录库更是基石中的“骨骼”和“脊梁”。“四上”单位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习惯称谓(具体范围详见文末注解和附表2)。按照“先入库、后有数”的原则,符合“四上”单位标准的法人单位只有先申报入库,才能纳入统计。现将2020年开封市“四上”单位入库情况分析如下:
     一、2020年全市“四上”单位入库情况
    (一)全年新增入库单位数量同比下降
    全市“四上”单位入库分为月报和年报:每月审批(即:月报,月报一般为2月至12月)和年底审批(即:年报,年报一般为11月至12月),全年审批入库数量即为月报和年报审批累计之和。2020年全市(月报和年报累计汇总)“四上”单位新增479家,比2019年的605家减少126家,同比下降了20.8%。
    (二)各县区入库不均衡
    2020年,全市10个县区中杞县、龙亭区入库数量实现同比增长,其余8个县区均为下降。
    从数量上看,尉氏县、兰考县、杞县、示范区、祥符区的“四上”单位入库数量在全市位列前五,分别是137家、88家、75家、60家、39家,这五个县区入库单位数量占全市总量的83.3%;通许县、龙亭区、鼓楼区、禹王台区、顺河区分别入库20家、18家、18家、17家、7家,占全市总量的16.7%。
    从增幅上看,杞县、龙亭区入库单位数量同比增幅较大,分别为97.4%、63.6%;其他县区同比均为负增长,其中降幅最大的兰考县、祥符区同比分别下降45%和43.5%。
    (三)分行业看工业入库数量最多
    从数量上看,工业入库147家,占全市总量的30.7%;其次批发零售业、有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单位,入库数量分别为105家、91家,占全市总量的40.9%;剩余其它行业中建筑业54家、房地产36家、住宿餐饮业25家、其他服务业21家,占全市总量的28.4%。
    从增幅上看,仅建筑业、工业同比呈增长态势,增幅分别为31.7%和5.8%;其他行业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下降较多的是批发零售业、有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单位,同比分别下降34.4%和31.6%。
    二、存在问题
    (一)现有企业资源的入库后劲不足
    从2020年入库情况来看,全市现有的企业资源仍显薄弱,达到一定规模、符合“四上”单位入库标准的企业数量不多,招商引资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积极性不高
     客观上讲,小微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成为“四上”企业后,需要增加部分报表任务,间接加大企业日常工作量和工作成本,因此,其申报入库“四上”单位的积极性不高。此外,对一些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而言,由大个体转型成为企业后,其税收负担将增加,因此,即便已达到“四上”单位标准,也不愿转型为法人企业申报入库。
    (三)各县区“漏登”情况依然存在
     随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有效落实,大量新登记注册的企业层出不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月都会推送大量登记注册企业的信息。这些信息需要乡级统计机构人员进行筛选甄别,挑选出符合“四上”单位入库条件的企业,再由企业提供入库所需的资料,并通过县区统计局审核后上报。在申报入库的过程中,工作量非常大,而基层统计人员力量明显不足,不能“应入尽入”,造成一定程度的漏登情况。
    三、几点建议
    (一)驰而不息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一方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世界“500强”或全国“500强”)入户开封。另一方面要强化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跟进服务,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使签约项目尽早落地,从而为“四上”单位入库工作提供源泉。
    (二)多策并举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针对当前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达规升级积极性不高的状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推广“四上”单位入库工作的主要目的和重大意义,增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积极转型升级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引导其主动转型升级。一方面在现有的奖励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激励内容(如税收优惠、水电费减免或评资奖优方面政策倾斜等),让其通过“转型升级”得到更多实惠;另一方面制定相应的强制性措施,使其在权衡利弊后,能够主动申报纳入“四上”单位库。三是提供优质服务。各级政府可将入库的“四上”单位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并在人才、技术、信息咨询和投资融资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为其做大做强创造更有利的发展空间。
    (三)合力攻坚有效解决入库“漏登”问题
    名录库单位入库“漏登”造成符合入库条件的新登记注册的企业不能完全及时入库,必然导致“四上”单位后备匮乏。为此,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入库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好基层统计力量薄弱问题。二是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充分共享有关信息资源(如企业税务信息、用电信息、交易信息等)和人力资源(如网格员、“双随机一公开”执法队伍等),密切部门协作,疏通各种堵点,使符合入库标准的企业应入尽入。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部门或企业有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努力提升其“四上”单位入库工作的业务水平,全力打通“四上”单位入库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注:“四上”单位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具体每个行业的标准详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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