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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2019年前三季度,杞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94.4元,同比增长8.7%,增速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分城乡看,前三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16.3元,同比增长8%,增速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66.5元,同比增长9.9%,增速比上年同期上升1.6个百分点。
按收入来源分,前三季度,全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295.15元,同比增长5.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60.6%,是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人均经营净收入4325元,同比增长13.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1.6%;人均转移净收入1005.8元,同比增长14.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3%。
二、居民消费支出较快增长
2019年前三季度,杞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024元,同比增长4.5%。
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495.6元,同比增长6.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90.7元,同比增长3%。
按生活消费类型分,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2286.6元,同比增长13.9%;人均衣着支出839元,同比增长20.5%;人均居住支出2034.5元,同比增长7.8%;人均交通通信支出2312.4元,同比增长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