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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2021年三季度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来源:杞县统计局|发布时间:2021-10-22 |浏览次数: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杞县2021年三季度累计实现商品销售额(营业额)1110880.0万元,同比增长1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4084.0万元,同比增长14.4%,高于全市(14.0%)0.4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位,为杞县全年社会消费品市场的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一)四大行业销售额(营业额)运行情况。截止2021年9月,全县批发业累计实现销售额270341.0万元,同比增长13.2%;零售业累计实现销售额699378.0万元,同比增长14.8%;住宿业累计实现营业额13975.0万元,同比增长18.2%;餐饮业累计实现营业额127186.0万元,同比增长20.5%,各行业运行情况持续保持平稳增长。
     (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基本情况。2021年前三季度,全县社会消费品市场运行在总体上保持了平稳、有序的增长态势。其中,批发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2.7%;零售业同比增长13.5%;住宿业同比增长21.3%;餐饮业同比增长23.7%.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一)零售业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从销售(营业)额行业构成看,批零住餐四大行业占比分别为24.3%、63.0%、1.3%、11.4%,零售业仍是我县消费品市场发展的主要力量。
     (二)城乡消费品市场发展仍然存在差距。前三季度,全县城镇市场累计同比增长16.9%;乡村市场累计同比增长5.0%。 我县农村地区市场基础条件相对薄弱,导致了农村购买意向外移,影响了农村当地消费品市场的有效增长。
     (三)餐饮收入增长快于商品零售。前三季度,全县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3.3%,餐饮收入同比增长23.5%,快于商品零售10.2个百分点。 
       三、消费品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
     (一)限额以上单位占比低。限额以上单位1-9月份零售额累计同比增长46.7%,仅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9%;限额以下单位累计同比增长11.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9.1%。要大力培育限额以下单位成长为优质限额以上单位;对已达限但入统意愿低的要认真疏导,消除顾虑;对有特色、就业吸纳能力强的商贸流通企业要大力扶持;要高度重视引进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从而做大做活全县消费品市场。进一步提高限额以上单位比重,扩大限额以上单位规模,优化限额以上单位商品结构,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确保消费品市场快速稳定增长。
   (二)认真做好对限额以上单位的服务工作。深入单位,了解单位经营情况,积极服务企业,因企(因个)施策,确保限额以上单位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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