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统计局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统计分析 > 县区分析

1-4月份杞县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26.47%

来源:综合科|发布时间:2019-08-12 |浏览次数:

    截止到四月份,杞县全社会用电量39210.63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6.47%;其中4月份当月用电量8387.1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8.49%。
   其中全行业用电合计,情况如下:
    第一产业用电量增长较大。截止到四月份,第一产业用电量461.8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95.51%;当月用电量163.9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641.78%。
    第二产业用电量继续上升。截止到四月份,第二产业用电量29138.5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4.77%。其中:当月用电量5840.5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9.19%。
    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速平稳,截止到四月份,第三产业用电量3258.8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5.54%.其中,当月用电量856.22千瓦时,同比增长16.52%。
    全行业用电分类情况如下:
    农、林、牧、渔服务业排灌用电量976.1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1.38%。
    工业用电量28812.0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5.21%。截止到四月份,建筑业用电量326.67万千瓦时,同比下降4.76%。其中,当月用电量56.66万千瓦时,同比下降22.38%。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上升趋势放缓。截止到四月份,城乡居民用电量6351.37万千瓦时,同比上升31.82%。其中,城镇居民用电1710.82万千瓦时,增长5.66%,农村居民用电4640.55万千瓦时,增长45.07%。

 
 
版权所有:开封市统计局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
  豫公网安备 41021102000014号
主办:开封市统计局 |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158号6号楼B区 | 电话:0371-22771234
豫ICP备20012902号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33 |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014号
技术支持:开封商城网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