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品市场基本情况
杞县2018年1-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593676万元,同比增长11.9%。其中,限上法人累计实现154252.5万元,同比增长17.0%;限上个体户累计实现35949.5万元,同比增长11.9%;限下单位累计实现403474万元,同比增长10.1%。
按行业分情况如下:
1、批发业:批发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实现57921万元,同比增长10.9%。其中:(1)、限上企业累计实现零售额19892.2万元,同比增长15.2%;(2)、限下单位累计实现38028.8万元,同比增长8.7%;
2、零售业:零售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实现469924.5万元,同比增长12.2%。其中:(1)、限上企业累计实现零售额149235万元,同比增长16.1%;(2)、限下单位累计实现320689.5万元,同比增长10.5%;
3、住宿业:住宿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实现9907.5万元,同比增长14.3%。其中:(1)、限上企业累计实现零售额3015.6万元,同比增长17.5%;(2)、限下单位累计实现6891.9万元,同比增长13.0%;
4、餐饮业:餐饮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实现55923.0万元,同比增长10.8%。其中:(1)、限上企业累计实现零售额18060.2万元,同比增长15.4%;(2)、限下单位累计实现37862.8万元,同比增长8.7%。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1、零售业仍占主导地位。1-5月份,全县零售业实现零售额469924.5万元,同比增长12.2%,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9.2%,是消费品市场发展的主要动力。
2、商品零售增速快于餐饮消费。1-5月份,从消费形态看,全县限上企业实现商品零售额169127.2万元,同比增长16.0%;餐费收入21074.8万元,同比增长15.7%。商品零售快于餐费收入0.3个百分点,商品零售形势好于餐饮消费。
3、城乡市场共同发展,城镇消费品市场快于农村消费品市场。1-5月份,就限上企业而言,全县城镇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167496.1万元,同比增长16.0%,占限上企业零售总额的88.1%;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22705.9万元,同比增长15.5%。城镇市场增速高于乡村0.5个百分点。
三、消费品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新兴消费仍显不足。消费市场中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趋势,传统消费与新兴消费的转换动力不足,一些新兴消费领域发展相对滞后,消费环境、消费成本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费转型升级进程,新兴消费仍显不足。
四、促进消费品市场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强指导,推动城乡消费品市场平衡发展。引导商贸企业主动适应消费品市场发展新动向,新趋势,新需求,建立适应本地消费品市场发展的经营模式,增强竞争力,推动城乡消费品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从而促进我县消费品市场的区域平衡发展。
2、积极发展“互联网+”,培育和发展本土的、特色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互联网商业平台,弥补传统商贸模式的不足。
3、积极引进外地总部企业入驻,探索经济业态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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