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统计局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行政处罚]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来源:法规科|发布时间:2019-12-05 |浏览次数:


主办:开封市统计局 |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158号6号楼B区 | 电话:0371-22771234
豫ICP备20012902号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33 |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014号
技术支持:开封商城网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