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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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开封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19-07-21 |浏览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开封市统计局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供事业单位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定地方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并监督检查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实施,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级各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市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8.协助县区管理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协助国家统计局、省统计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调查机构,监督管理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县区统计信息系统建设。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开封市统计局机关及预算归口管理单位共有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参公编制29人(含县级以下队人员),全供事业编制9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人。在职职工73人,离退休人员3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统计改革任务
    密切关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扎实推进投资统计改革;全面落实能源统计改革;继续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
    2.紧贴需求,扎实开展统计服务
    继续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做好新常态下的经济形势分析;继续加大统计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3.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常规统计调查
    继续抓好1%人口抽样调查及全市企业创新调查的后续工作;组织开展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此外,还要围绕全市转方式、调结构工作大局,认真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城镇化统计、节能减排统计、重点区域统计、消费统计等工作。
    4.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
    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为重点,推动部门全行业统计。
    5.全方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统计教育与培训;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
    6.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三公”统计
    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严格落实“三公”统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712.18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711.68万元,比上年增加5.76万元,增长0.82%;罚没收入0.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50%。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712.18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711.68万元,比上年增加5.76万元,增长0.82%;罚没收入0.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50%。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90.53万元,占54.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6.14万元,占24.73%;商品和服务支出27.01万元,占3.79%;项目支出118.5万元,占16.64%。
    2016年财政经费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6.67万元,占79.62%;商品和服务支出27.01万元,占3.8%;项目支出118万元,占16.58%。主要项目是:文化旅游产业统计调查、社情民意调查、十大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及服务业调查、人口调查、妇女儿童调查等。
    2016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565.01万元,主要是保障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项目支出,不含离退休人员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附表1: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zip

附表2: 2016年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科目).zip

附表3: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按科目).zip

附表4: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zip

附表5: 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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