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统计局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2018年度开封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19-07-21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开封市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开封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度开封市统计局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纳入开封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五个,包括开封市统计局本级,一个行政单位,以及开封市普查中心(开封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封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开封市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中国统计干部电视函授学院河南省分院开封市工作站,四个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开封市统计局本级的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统计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坏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审批或备案市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市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8.协助县区管理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协助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和指数调查机构,监督管理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封市普查中心(开封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订全市各项普查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各项普查工作的宣传和各级普查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3.整理、分析研究和开发各项普查资料,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等。
开封市数据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企业联网直报和数据处理平台技术支持及权限管理;
    2.负责统计信息网站的技术支持;
    3.负责全市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的数据梳理工作;
    4.负责全局计算机设备的更新、管理与软、硬件维护工作;
    5.负责全市统计广域网和局域网的管理维护与网络安全工作;
    6.负责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与发展工作。
开封市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负责农村住户、农产品质量、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其他农村调查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搜集、整理和编写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
    3.负责对农村经济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分析和研究工作;
    4.指导县(郊)农村社会经济的调查工作;
    5.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任务。
中国统计干部电视函授学院河南省分院开封市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有计划地培养统计干部,提高统计干部业务能力。

第二部分
开封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统计局2018年收入总计1142万元,支出总计114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3万元,上升25.63%。主要原因是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标准调整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统计局2018年收入合计1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统计局2018年支出合计1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万元,占72.07%;项目支出319万元,占27.9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1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33万元,增长25.63%,主要原因是2018年为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开始年份,所需普查经费增加;我单位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因此文明奖标准提升,且人员工资部分2017年未按最新标准执行,2018年捋顺,所需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统计局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1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8万元,占77.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万元,占14.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万元,占4.12%;住房保障支出44万元,占3.85%。
六、基本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开封市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公用经费76万元,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教育费、公务用车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统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统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统计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7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内部监督职能,对公务用车进行严格审批。
    (三)公务接待费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为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年,随之督导检查工作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封市统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开封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 年,我局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8年,我局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是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开封市统计局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8年开封市统计局部门预算表


主办:开封市统计局 |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158号6号楼B区 | 电话:0371-22771234
豫ICP备20012902号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33 |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014号
技术支持:开封商城网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