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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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科室

       开封市统计局位于晋安路中段158号(原开封大学院内),是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封市统计局内设科室11个。普查中心是统计局管辖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开封市经济社会调查队为开封市统计局管辖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电话:0371-22771234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整理和报送统计政务信息,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管理全市统计系统中央事业编制人员经费、各县区统计部门调查经费;负责机关资产和全市统计系统中央资产管理;承担全市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负责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工作。
     (二)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直属调查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国家局及省局管理全市统计系统中央财政供给人员;协助省局做好直属单位有关管理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县区统计局局长工作;参与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队伍建设;负责外事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统计执法监督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指导部门和县区统计法治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负责重大案件查处,组织协调跨县区执法工作,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监督指导县区、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承担依法审批、备案各县区及市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四)国民经济核算科
       组织落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配合国家、省统计局核算全市生产总值,组织核算各县区生产总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试编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县区、乡镇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开展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
)工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
)能源和生态统计科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
)贸易外经统计科(挂服务业统计科牌子)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和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统计数据;配合计算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
)人口与就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劳动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
)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科
       组织全市科技研发、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
)普查中心(正科级全供事业单位)

      该中心工作职责主要是:

    (1)组织实施全市常规统计调查和经济普查、人口普查、投入产出专项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大型普查、调查的数据采集处理;

    (2)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

    (3)负责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批维护;

    (4)负责统计调查数据的规范管理与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等;

    (5)负责开封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内网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及维护;

    (6)承担统计数据质量技术管控、网络安全、网站建设维护等工作;

    (7)承担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应对网络信息报送;

    (8)配合局机关开展行业领域数据质量现场核查、统计执法。

    (十三)经济社会调查队(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该队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负责农业普查、农村住户、农产品产量、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农村调查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搜集、整理和编写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

    (3)负责对农村经济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分析和研究工作;

    (4)指导县(区)农村社会经济的调查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工作;

    (6)组织实施全市主要食品价格调查工作;

    (7)组织实施全市黄河生态流域统计调查工作;

    (8)配合开展自贸区统计调查工作;

    (9)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任务;

    (10)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面向社会公众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社情民意调查结果和咨询建议;

    (11)指导全市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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